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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威宁游击团

日期:2023-07-04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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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解放前夕,在黔西北高原的威宁县活跃着一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各兄弟民族组成的革命武装——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第六支队威宁游击团(以下简称威宁游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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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击团旧址

威宁游击团在中共滇东北地委、滇东特支的领导和边纵六支队的指挥下,转战于乌蒙高原的崇山峻岭之间,配合野战大军阻击国民党溃军,有力保障了威昭公路干线的畅通和威宁西北半个县各族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快了威宁和滇东北地区的解放,为组织和发动各族人民推翻反动统治,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作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滇东北和威宁的解放斗争史册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

威宁游击团把加强纪律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严肃纪律规矩是游击团学习解放军的生动体现。除要求全团指战员认真、自觉地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外,还另行定了几条规定:

游击团的吃粮不加重老百姓负担,只向地主、土目摊派,并开具派粮收据,粮主凭据向人民政府冲抵公粮;以解放军为榜样,离开驻地前,归还借物、清扫庭院、挑满水缸;没有命令,不准擅自进入老百姓家中;果子树下不抬头,萝卜地边不弯腰;为群众办了好事,不准收受钱财礼物。


游击团战士切实做到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有一次,游击团行军到大街(今大街乡),正遇上倾盆大雨,指挥员没有命令,大家没有一个人擅自进入老百姓家中,只站在老百姓的屋檐下躲雨。

游击团驻扎威宁县得胜坡(今观风海镇箐口村)时,一个战士掰了老百姓的几个苞谷,经查明后,对违纪战士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成其照价赔偿。

游击团在奉命执行保卫昭威公路过往行商的任务中,商人们十分感激,常有人以钱财、烟酒相赠,但均被执勤战士婉言谢绝。

团箐梁子(今哈喇河镇发沙村团箐组)战斗结束,游击团战士李正华打扫战场时,一个负伤的战俘央求其开枪击毙自己,李正华同志不但不补枪,而且还解释我军优待战俘政策,体现了我党我军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

游击团配合解放军解放角奎(彝良)回师途中,俘获了镇雄逃往昭通的二十多名国民党溃军,游击团按照优待俘虏的政策规定,不打、不骂、不搜腰包,不仅杀猪招待,还在遣散回家时,给每人发了足够的粮食和路费,被俘虏的溃军士兵感动流泪,都说还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好。

威宁游击团在党的领导下、在铁的纪律锻造中,广泛宣传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方针政策,开展护厂、护路、护桥等斗争,组织群众积极支前,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毕节地区及接管政权、保卫政权、歼灭叛匪,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历史上,威宁游击团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武装队伍,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作风优良。抚今追昔、鉴往知来,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站在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高度,自觉增强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心有敬畏、行有规矩,以优良作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