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廉政教育 >以案警示 > 

纳雍县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张程被移送司法机关

日期:2016-02-14

来源: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据纳雍县纪委消息:近期,经纳雍县委批准,纳雍县纪委对县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张程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日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程简历:
  张程,男, 穿青人,1968年12月出生, 贵州纳雍人, 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88年8月—1993年8月,历任纳雍县公安局雍熙派出所民警、办事员、科员。
  1993年8月—2009年6月,历任纳雍县公安局科员、水东乡派出所副所长、防暴队副队长、出入境管理股股长、国保大队大队长、办公室科员。
  2009年6月—2014年3月,历任纳雍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厍东关苗族彝族乡委员会委员、政法委书记,纳雍县委政法委副科长级领导干部、煤炭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电煤运销公司经理。
  2014年3月至今,任纳雍县委政法委副科长级领导干部。
  

(纳雍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