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19-02-03
来源:毕节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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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持续释放查纠“四风”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防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毕节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穆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4月,穆建安排公司及下属单位人员周银祥、唐敏(穆建之妻)、叶思平、石羽、夏建春、漆距平6人赴山东济南参加业务培训,并授意、默许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2016年4月25日周银祥等6人在山东济南培训结束后到泰山旅游,4月26日、27日周银祥等4人前往青岛、崂山旅游。所花费用共计56964.8元均用公款报销。因穆建还涉及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24日,穆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了退赔。
2.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党委副书记王远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19日至21日,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党委副书记王远带队赴塘约村、龙潭村、枫香镇等地考察学习过程中,取消了考察方案中的部分线路,绕道石阡县旅游,到石阡城南温泉消费并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18年9月4日,王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共同旅游的普底乡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李成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3.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5年11月起至2018年3月,强戒所利用下属企业贵州毕节建筑材料厂收入及办公经费共计1155384.99元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市专项督查组对强戒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查明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叶逢明办公用房超标使用面积4m2 ,党委委员、副所长彭思明和孙敬东办公用房各超标使用面积6.5m2。市督办督查局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强戒所在整改中弄虚作假,以虚假“合署办公”的方式进行上报,并多次督查仍未进行整改。因还涉及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1月20日,叶逢明、孙敬东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彭思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然禁而不绝,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目无纪律、心存侥幸、行无底线。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在节前做到教育提醒全覆盖、监督检查无死角,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一刻不松、寸步不让,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不懈,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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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讲认真的精神、最严格的尺度,强化政治修养、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类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或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不得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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