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改革丨毕节市“三化”推进中央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建设
日期:2023-08-24
来源:微信公众号“毕节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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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毕节市紧紧抓住作为全国18个之一、贵州省唯一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的重大机遇,探索组织建设实化、创建内容细化、保障措施硬化的“三化”模式,推动联系点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一、组织建设“实化”。一是组建专班。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及各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专班,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工作成立子专班。推进专班负责对联系点建设进行整体统筹,研究解决联系点建设中的重大事故、重要问题;子专班负责推动具体任务落实。比如,成立的法规制度解读服务专班,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在法规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分析、释疑反馈。二是完善机构。把统一机构设置作为联系点建设的基础条件,强化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增加机构、调配编制,率先在全省实现统一设置县级纪委监委法规工作机构全覆盖。同时,选配18名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专业背景的人员专职从事法规工作,实现机构设置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三是搭建智库。充分发挥市纪委市监委咨询专家库的作用,依托咨询专家的专业优势、岗位优势、行业优势,积极为联系点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积极主动争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特约监察员等外部力量参与联系点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二、创建内容“细化”。一是建立目录学法规。全面系统梳理中央、省出台的法规以及市级层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以及市直部门三个层级,分期分批、分门别类编制国家通用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业务部门法规制度具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供给各级各部门通过各类会议、培训班次开展学习。目前,已编制通用法律法规22部、纪检监察法规35部。二是解读透析答疑惑。针对各级各部门在学习、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过程遇到的问题,全面系统收集,深入分析研判,及时解读反馈;遇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切实发挥“直通车”作用,积极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帮助和指导,确保基层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不偏移、不走样。目前,已统筹开展法规制度服务5次,获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解读重大问题10个。三是前置审查促规范。制定出台《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规范性文件内涵外延进行细化明确,精准规范推动规范性文件起草,每年年初收集规范性文件制定需求清单,纳入计划管理,建立“1+4”规范性文件审核流程(即:形式审核+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明确未经法规工作部门前置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纳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不得进入公文印发程序。今年以来,对5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前置审核,提出意见建议22条。三、保障措施“硬化”。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将监督检查贯穿联系点建设各方面,传递到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全过程,采取跟进式日常监督、嵌入式专项监督和下沉式调研监督等方式,以监督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比如,紧盯纪检监察建议制发、管理、执行等关键环节,组织对2022年制发的25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监督检查,明确重点检查内容,采取“室地”联动方式,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同步组建专班重点抽查,进一步找准不足、补齐短板。二是强化案件评查。围绕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贯彻执行,采取“调研+评查”方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申诉(申请)案件质量评查,灵活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查看卷宗材料、找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当面指出存在问题等“听、查、问、指”方法,广泛听取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申诉复议复查工作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实现评查一案、治理一域、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2022年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移送司法案件中,无移送审查起诉后退补退查、不起诉、无罪判决等情况。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建立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参与的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推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学习不断深化和拓展。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市县一体推进的原则,分层次、分领域、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纳入培训重点内容。2023年以来,围绕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和联系点建设开展培训2期,覆盖332人次。(市委改革办根据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