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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贵州:巩固拓展试点成果 完善巡察机构工作格局

日期: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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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习借鉴、推广运用全国试点和我省铜仁试点的经验做法,推动深化上下联动格局,促进新一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4日,贵州召开市级巡察机构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会议。

2021年7月,贵州省铜仁市被列为全国7个试点市之一,开展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贵州省委通过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专题会等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省市县巡视巡察机构构建起了省级统筹指导、市级组织实施、区县协作配合工作格局,推动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紧扣‘六个统筹’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试点在铜仁、工作在贵州、服务在全国的理念,围绕市县巡察工作全要素、全流程、全环节探索建立7大类57项制度。”贵州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主要围绕加强对政治巡察定位、指导督导、巡察全覆盖、巡察成果运用、贯通融合、巡察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6个方面的统筹开展积极探索。

为保证巡察的政治方向,铜仁市抓住关键环节,建立“三个清单”制度,通过巡前制定政策清单、职责清单、问题清单,推动政治巡察实化、细化、具体化。严格执行巡察报告组务会把关、组办联动会商把关、巡察办领导班子审核把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把关的“四重把关”机制,推动巡察组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精准发现和报告问题。

为强化对区(县)巡察工作日常指导督导,铜仁市建立区(县)巡察工作“两报三审四反馈”制度,专项工作及时报批、常规工作按时报备,严格把关巡察工作方案、报告、制度的政策性、规范性、准确性,对报批事项及时回复反馈、个性问题单独提示反馈、突出问题视情通报反馈、共性问题定期汇总反馈。建立“三联系”机制,明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点联系区(县)党委,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区(县)党委巡察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市委巡察组正县长级巡察专员联系区(县)党委巡察组,推动提升区(县)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围绕更好发挥综合监督作用,铜仁市出台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督查督办等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从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提供协助、巡后督促整改全环节支持配合巡察工作。针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创新制定巡察整改材料“三方联审”机制、巡察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督办制度,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合力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除召开总结会总结推广包括铜仁市在内的全国7个试点市经验外,还专门出台了指导意见,就推进市级巡察机构更好发挥作用进行部署,着力将试点经验转化为对全省市县巡察机构的共性要求,推动全省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贵州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